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几日通知

2023-08-09 18:53:42    来源:法务网
一、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几日通知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提前30日通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般情况下,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的,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得协商,取得一致的,试用期条款才能成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三条【工会在劳动合同解除中的监督作用】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二、

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可以。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有补偿金:

1.未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三、

解除劳动合同年假如何赔偿

解除劳动合同年假的赔偿方式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工年休假没有休的,补偿应按照日均工资的300%来计算。

找法网提醒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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