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仔食品: 劲仔食品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4-18 18:43:41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3-046


(资料图)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4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4 月 18 日,其中: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会议室。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12 人,代表股份代表公司股份数合计 229,504,06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8766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28,804,0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0.7215%。公司董事会

秘书、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

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名,代表股份 209,498,267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46.44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08,798,2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6.286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0,005,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0,005,8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43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0,005,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349%。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228,804,06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00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丰文姬、康厚峰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28,804,06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00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丰文姬、康厚峰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8,804,06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00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丰文姬、康厚峰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

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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